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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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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秋的时节,乱葬岗边的几株枫树竟是比四海国最负盛名的韶山之上的枫叶还要红些,仿佛血染就的。

傍晚寒风徐徐,红叶纷纷洒落于无碑无墓的各处土堆,其间带着些许草木腐朽的气息。

此时天还未黑,偶尔有乌鸦刚刚出没,站在未有人埋的白骨上乱呀呀,好不恼人。

世道艰险,也许在这里,有人帮着埋骨已算得上幸运之事,至少腐肉不落飞鸟禽兽口里。

但比起被飞鸟禽兽啃食,埋在土里被虫菌腐朽也不见得多好,总归人死灯灭,任何安慰都传达不到切实之地,不过活人慰藉自己的善举,于死者毫无意义。

这里多少冤魂,数不胜数,但最新的一处坟头,土刚翻上来被脚压平,与周围堆尘长草的坟头相比,显得极其崭新。

“我的儿啊!”

“我的儿!”

“你在哪里?”

“娘来了!”

“娘来了!”

哀嚎的女子一路奔过来,未来得及收拾形容,便疯疯癫癫地跑来此地,扑在地上挖土,歇斯底里。

这也是为何,乌鸦一直在外围的枯骨上停歇,不敢在乱葬岗上空盘旋找食的原因。

女子的指甲很美,每一根都用最嫩的花蕊做装饰,栩栩如生,比真金白银还金贵分毫。

她身上的金缕衣更是精美绝伦,淡淡的日光下也难掩华光。

偏偏容貌绝美的女子毫不在意,她不在乎手指有多脏,不在乎衣裙沾上多少脏土,只一心往更深的土壤里挖去。没多会儿,女子竟真挖到个新生的襁褓女婴。

女子大喜,抱住女婴就柔声呼唤:“醒醒!快醒醒,娘在这儿呢,不怕了不怕了。”

她根本未注意到,在刨出的土壤之下,还有带血的华服。

华服下的肚子鼓鼓囊囊的,还在不停溢出血水……

女婴脸上有襁褓保护,小脸依旧洁白,肉色也没变化。

但无论女子如何摇晃,如何拍捏,女婴都紧闭双眼,无知无觉,仿佛死去一般。

女子越叫越怕,越叫越无力,嘶哑的声音像哭泣,亦像悲鸣。最后,她竟抱着小小的女婴,嘴里一个劲地怒吼:“孟玄朗趁妾生产孱弱,活埋亲子,他算什么饱读诗书的学士大家,简直猪狗不如,不配为人!”

一遍又一遍重复着,凄厉至极。

女人本就绝色,如今披头散发坐于铺满红枫的乱葬岗,周身枯骨,诡谲如斯,仿佛霍乱人间的妖孽,不可多语。

追来的老仆和好八卦的各方看客都谓之惊奇,自然,也没人敢轻易上前。

倒是与女子常有往来的贵人,赶紧下了暖阁华贵的马车,从人群后匆匆跑上前,蹲在女子跟前,温柔劝道:“锦瑟姑娘,你知道本王不仅善于诗歌雅律,还精通医术药理,可否让本王看看?”

女子愣了几秒,回神过来才看清眼前温润如玉的王爷,她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直接将女婴放到了王爷怀里。

“王爷,还请王爷救救我儿。”

王爷慎重点头,探了探女婴微弱的脉搏,心中大喜。

他将女婴抱到腿上,一只手掌抱着女婴翻过来,另一只手拍打女婴的背部。

然后取出袖口绣花针一般粗细的针状暗器,在孩子的人中狠狠一戳。

须臾,乱葬岗上一声婴儿啼哭。

女婴活了。

女子见状大喜,她并未着急抱回孩子,只是伏在地上大哭不止。

王爷唏嘘不已,沉吟后,一手搂着孩子,一手扶起她,郑重道:“本王虽在朝中无甚权利,但替姑娘出一口恶气的能力还是有的。”

“锦瑟谢过王爷。”

“不必谢,锦瑟姑娘的古筝乃四海一绝。京城庸脂俗粉太多,可莫要负了姑娘如此超然的琴技才好。”

“若锦瑟余生只为王爷弹琴,王爷可否为我儿提供一方遮蔽之所呢?无需华服美炙,只要三餐不缺,长大点能读书习字即可。”

“自是可以,只是你从地狱抢回来的孩子,怎忍心寄养他处?”

“勾栏瓦肆,终归不是女儿家善居之所。”

“……”

逍遥王府位于郊外的一处园林,院子里竹林郁郁葱葱,一派天然佳景。

除了几个护卫,几个丫鬟,只有一位打小在宫里伺候王爷的老太监管管王府中的杂事,其余倒是再无走动之人,幽深寂静惯了。

本以为王爷没从寺里带回小世子,却带回来个婴儿抚养,府中会多些婴儿的啼哭,多些不同寻常的生机。

竟不想这个小丫头自入府那日便整日苦着张脸,似全天下人欠她钱似的,不爱搭理人,也不爱喊叫,更不爱吃奶妈的奶水,倒像是个傻的。

真是白瞎她一张可爱的小脸!

更白瞎王爷花钱请的奶娘!

可王爷每次吓唬她要将她丢入池塘,或者拿刀在她眼前晃来晃去的,她也会害怕似的,喊得比被抬上大砧板的猪还惨,连连冲着王爷翻白眼。

这样总是惹得王爷一阵狂笑,还下定论:此子非常人也,要好生爱护。

可府中众人却觉得平常温润如玉的王爷被此子逼得性情大变,行为反常,根本就是个和世子比肩的小麻烦,私心里都希望王爷将这孩子还给京城那位绯闻不断、争议不休的勾栏美人。

偏偏孩子模样长得太过可爱,他们也不忍苛待。知道她不爱喝奶,便变着法子在各类吃食里偷加奶水,天天与她斗智斗勇,倒也忙碌充实不少。

说来也怪,这丫头不仅从未趴在奶娘身上喝过奶,即便奶水参杂在辅食中分量多些许,她也能闻出味来,小眉头一皱便闭上了眼睛,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就是不肯张嘴。聪明得很。

除此以外,喂她肉也好,瓜果也好,她倒是很爱吃。有次王爷逗她,递给她一小盅白酒,她竟然舔舔嘴,很是喜欢向往的样子。若不是老管家眼疾手快,推开了酒盅,她能一头栽进里头去,就此醉入温柔乡。

府中众人瞧着,皆是大笑不止。

小丫头却握紧小拳头,哼了一声,藏到了奶娘怀里。

如此,府中又是一阵笑声。

养了女婴月余,这日锦瑟姑娘抱着古筝上府,老管家倒是意外。开门劈头盖脸就问:“姑娘是来领孩子的?”

语气很是疏离不善。

绝色的女子也是一愣,但很快清冷地回答:“只是想起还未给孩子取名,妾便来王府叨扰,还请老先生见谅。”

老管家也是宫中磨练出的人精,再见此女只看神态便知其神伤倦怠多日,心想她也是身世可怜的女子,便恭敬地请进门后,细声细语了许多。

“孩子这会儿正在屋里睡着呢,我带姑娘去见见吧。”

“可以吗?”

“自然,姑娘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什么时候都能见孩子。刚才是老身态度不善,姑娘莫要记在心上。”

“老先生不可同妾这般客气,妾看得出来您真心爱重孩子,心里感恩得很。”

说话间,老管家已经带着女子进了内院深宅。

小丫头在他们走到门口之时,便已经被唏唏嘘嘘的脚步声惊醒。

看见来人是那日在乱葬岗为自己拼命的绝色女子,她高兴地伸出两只肉肉的小手臂,要女子抱抱。

绝色的女子见状,早就红了眼眶,扑过来连忙将孩子小心地抱在怀里,紧跟着就泪如雨下。

“孩子,娘不能时时守着你,你可要坚强点,自己照顾好自己。”

老管家从未见丫头这样主动,如今见到母女相看泪眼如此悲情,即便作为旁观者,也忍不住流下一行老泪。

他趁女子不注意时擦干眼泪,见女子也渐渐收起泪意,不由转移话题:“不知锦瑟姑娘要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

绝色的女子想都没想,脱口而出:“归荑,孟归荑。”

“……”

老管家听到这个名字不由蹙眉,他不知道怎么开口告诉女子,这名字与罪臣之女的名字一样,不大吉利。

说起来,现在朝中震荡,姓孟都不是什么吉利的事,不然他家王爷也不可能单凭一句“姓孟的都不是好东西”,就将孟玄朗这猪狗不如的败类,轻轻松松地送进死牢。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女子怀里的婴儿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毫无征兆地痛哭出声,仿佛知道这个名字背后经历的惨事一般。

原来缘起,就在于此。

归荑,初生的茅草。

孟归荑想起小时候,坐在爷爷怀中策马奔腾的时光。

她问爷爷:“为什么哥哥们取字于平安喜乐,大哥哥叫归平,二哥哥归安,三哥哥归喜,四哥哥归乐,到我就成了归荑,杂草的意思,爷爷难道偏心不成?”

爷爷哈哈大笑,特地下马,一边抱着她一边指着地上的草说:“小茅草虽是小杂草,但可是很不一般的杂草。它不仅生命力顽强,而且能吃,春吃芽,秋挖根,可是很有用处的草。小归荑,你知道被战火焚烧过的战场,何时才算有复苏的景象吗?”

那时候爷爷跟她说过许多话,她年纪小,懵懂无知,只觉得爷爷说话温柔好听,却并不关心说的内容。

所以傻傻追问:“何时?”

“归荑出现的时候。”

“哦,那我好厉害的呀。”

“对呀,爷爷真要偏心,也是偏心咱们厉害的小归荑呀。”

……

爷爷一语成谶,应该平安喜乐的哥哥们估计已经殒命,偏偏她这颗被爷爷偏心的归荑,重生到了婴孩身上,得到了再世为人的机会。

那些算计与悲果,她总要报复回去。

悄悄地,痛快地,并且恶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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