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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苍白石门 巨蝎盗贼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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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白色的殿门前,一丝若有若无的龙威从里面传来。

方誓站在殿门前,侧耳聆听殿门内的情况,结果什么也没听到。

早在见到狗头人的仪式时,方誓就注意到了建设在殿门前的祭坛,以及祭坛上的祭品。

龙类在面对狗头人的祭祀时,都会给予回应。

对于巨龙而言,这种低等仆人的吹捧奉承和服务,还是很舒服的。

更何况巨龙对于食物的需求很大,有仆人在的情况下,可以减轻它们狩猎的时间,不会有放在祭坛上不吃的说法。

如果龙类未给予回应,只有两种情况。

一是巨龙不在或者进入了沉睡期,这种情况下,自然对祭品无力。

二是巨龙性格孤僻,不喜欢受到打扰。之所以会聚集一群狗头人,全凭狗头人感受到了龙威,搞的自发崇拜。

也是出以以上的判断,方誓才肆无忌惮的展开杀戮。

不然有一条龙类在此,狗头人就会有了主心骨,在龙类的命令下嗷嗷乱冲,不惧牺牲充当炮灰。

故而,屠龙都要先剪除龙类的羽翼,否则只能在巨龙的仆从下,狼狈败亡。

现在,狗头人部落被方誓屠戮了一空,也不担心这头幼龙呼唤仆从对自己围攻,安全性大增。

方誓已经可以肯定,这头幼龙一定在这苍白色的殿门之后。

可现在有一个问题,方誓发现自己推不开这扇殿门。

这扇殿门很高,基本上是承接到了地宫的顶端,再加上左右宽十米,单单一侧的殿门就有几十吨重。

方誓敢肯定,这座地宫原主人,绝对不会是用手推开门的,不然岂不是得使用巨人推门?

沙漠有巨人吗?

方誓隐约记得有一种沙巨人生活在沙漠地带。

可实际上这地宫的通道只有3米高,显然不适合一个巨人生活在里面。

一定有着什么机关控制,使得大门能轻易打开。

现在问题来了,方誓找遍了整个大厅,什么机关都没找到。

总不会机关放置在里面,进出由里面操控,这种设计也太傻了吧。

或者说是魔法门?

这种情况更加麻烦,前期武师是一个物理系职业,对所谓的魔法压根没有研究。

即便后期武师领悟天地至理,那也是后期的事。

前期对于这种魔法物品压根无法处理,除非暴力破解。

这倒也不是不行,这个殿门的质地看起来也不怎样,方誓用精钢剑砍上去,很轻易的就砸出一个小坑。

不过,按照这殿门的大小,厚度也至少有一米。

方誓挖到秘境时间结束,也挖不出一个能容纳他进出的通道。

而且万一挖到了一半,惊醒了巨龙,岂不是更糟糕。

方誓已经有了一种预感,接下自己可能不会再有什么收获了。

“无功而返就无功而返,反正这次经验收获也赚麻了,我先坐下来吃点东西。”

“而且探索进度在清理完狗头人时,已经达到了85%,到时候通关奖励也不会太差。”

方誓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战斗,已经很累了,也懒得再研究石门,打算先吃点东西再说。

……

苍白色的殿门之内,灯火通明,来自火元素位面的火元素在烛台上跳跃,长明不灭。

一个球型的物体摆放在室内中央的高台上。

球型物体呈岩灰色,表面密度石簇,层层叠叠,错落有致的分布在球型物体之上。

看起来就像一个精美的艺术品。

就在狗头人术士身亡的时候,整个球型物体颤动了一下。

一个低沉年幼地声音响起:“我的仆人呢,怎么都死光了?”

“废物就是废物,狗头人就是个垃圾种族。”

过了一会儿又继续道:“算了,死了也好,省得老是打扰我,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下。”

三句话后,球型物体再也没有动弹,整个殿内又重新陷入了安静,只剩下烛台上的火焰还在缓缓摇曳。

……

废弃寺庙,地宫通道前。

“是这里吗?”一个手握钢刀,头戴包巾的络腮胡大汉道。

“没错,就是这里。”一个身形瘦小,样貌猥琐的男子答道。

络腮胡大汉使了一个眼色,后方两位同样带着包巾男子走上前来。

他指了指地上的石板,两位手下立马一人一边握住凹陷处,将石板抬了起来。

“你真的确定里面有幼龙?”络腮胡大汉再次问道。

“真的,大人,小人没有撒谎。”猥琐男子忙不迭地道,一边说着还从口袋中掏出一只瑟瑟发抖的老鼠。

“大人,您看,这是一只寻宝鼠,据说有着巨龙的一丝血脉,因此能探查宝物。”

“但同时寻宝鼠也对巨龙的气息特变的敏感,一闻到巨龙的味道就开始打颤。”

猥琐男子说着,就将老鼠高举在络腮胡大汉的面前,让他端详个清楚。

络腮胡大汉眼冒凶光地道:“那你怎么确定是幼龙,万一是个成年龙,兄弟们岂不完蛋。”

“这个嘛……”猥琐男子有点迟疑道,“我也不是很确定,只是因为上次沙暴后,我躲入寺庙后,发现地宫。”

“本来我看到小金发抖,也有些犹豫,可想到巨龙的财富,又有点不甘心,所以一路潜行进去,发现了狗头人的巢穴。”

“小人幼时曾被狗头人俘虏过,当了一段时间的努力,后来被解救,但也动了一点龙语。”

“我偷听狗头人骑士的对话,发现他们侍奉的主人叫做大地与山之王,本以为是什么强大的巨龙,正要想溜。”

“可没想到接下来听到狗头人骑士说,它们的主人还是幼龙,已经进入了沉睡期。”

“我听闻消息欣喜若狂,就要返回城镇,召集人手,至于后面,后面的事大人都懂了。”

络腮胡大汉自然懂了,后面的事不就是返回的路上被他们俘虏了。

络腮胡大汉可不是什么好人,而是巨蝎盗贼团的首领。

“我不信,看你胆小的样子,我可不相信你在察觉到巨龙的存在,还敢亲自下去。”

猥琐男子叹道:“我胆小是因为惜命,我下去是因为求财,这两次并不冲突,世上只有贫穷才是最令人恐惧的事物。”

这话一出,络腮胡大汉以及他的手下,都一阵沉默。

在这八百里黄沙,土地贫瘠,绿洲稀少,根本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但即便这样,也划分出贵族和贫民。

贵族奢侈无度,价比黄金的瓷器和丝绸,堆满仓库。

餐餐有肉,日日洗澡,有无数的仆人和妻妾。

而贫民们,一日三餐没有着落,一生只能洗三次澡,甚至终生不洗澡。

一些人走投无路下,开始做起了强盗,抢劫过路的行商,渐渐过起了富足的生活。

可能一些人开始还心存善念,但随着杀戮多了,也个个变得心狠手辣。

老弱妇孺杀起来毫不手软。

凭什么你们能过上富裕的生活,而我们只能亡命沙漠,那么现在我就赐予你们公正的死亡。

这一段流传很广的话语,出自著名盗贼王克莱门斯,他曾是八百里黄沙所有盗贼的王。

因此他的这句话,也成为众多强盗的信仰。

总之,他们在做强盗的那一刻起,已经回不了头了。

“你这话我信了,”络腮胡子拍了拍猥琐男子的肩膀,举起手道,“弟兄们,今天是发财的日子,只要我们能屠龙成功,就会有吃不完的肉,喝不完的酒。”

“满屋子的黄金,满屋子的美女,享受到八百里黄沙贵族般的待遇。”

话说到这里,络腮胡子话锋一转:“可屠龙是一项危险的举动,一不小心就死于非命,怕死的兄弟现在可以退出。”

“但退出后就不再是巨蝎盗贼团的兄弟,而且必须在外面守着,等我们出来才能离开。”

说完,络腮胡子大汉环视了在场三十余位手下,没有人提出退出,反而都用灼热的眼光看着地道。

这是理所当然的,能够加入盗贼团,并且活到现在的强盗。

他们早就在提起刀的那一刻死去,过得有一天没一天的日子。

至于离开盗贼团,更是搞笑,习惯了刀口舔血和大鱼大肉的生活,还会去贵族底下过得艰苦的营生。

那样还不如当初不来盗贼团。

况且,巨龙这么珍贵的事物,络腮胡子大汉真的会让人平安离去?

敢退出,立马就乱刀砍死。

“愿伟大的赛特陛下保佑我们。”

络腮胡大汉祈祷完后,就要带领着盗贼团的成员要下地道。

猥琐男子主动提出道:“大人,不如我下去帮你们探查陷阱,狗头人是一种疑神疑鬼的种族,巢穴里布满了陷阱和机关。”

“我是5级的游荡者,对这方面还是有一定研究的,不然上次也无法安全撤离。”

他是看出了盗贼团的决心,决定加入进来,说不定还能获取些好处。

不然,等下盗贼团看到地宫里密密麻麻的陷阱,还不照样强迫他开路?

络腮胡子思考了一下:“那好,只要你能排除陷阱,这次屠龙成功,也算你的一份功,以后大家都是巨蝎盗贼团的兄弟了。”

“好的,谢谢,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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