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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都市小说 -> 让你直播普法,你把法官送进去?->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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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 叶晟一席话落。
旁边的苏韵雪美眸一眨,仿佛是想起了什么,转而兴奋地看向叶晟。
问道:
“叶律师,我之前在学校的时候,在法考题库中遇到这样一道题,很是诡异。”
叶晟闻言,也是被苏韵雪勾起了兴趣:
“说说看。”
“是这样的叶律师,有一个人叫张三,他在停尸房准备强尖一个女孩的尸体。”
“但其实那个女孩并没有死,最后活过来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给张三定罪?”
强尖尸体,结果尸体复活了?
叶晟觉得这个案例很有意思,而且他之前也是听说过。
虽然案件很离谱。
但其实这个案件是真实发生过的。
与此同时。
伴随着苏韵雪的案情描述落下。
直播间的水友们纷纷表示震惊他们的妈一百年:
【我靠,原来张三还有这种功能?妙棍回春啊,张大夫!】
【张大夫悬壶济世,他有什么罪?】
【就是,我觉得张大夫不仅无罪,而且配享太庙!】
【张大夫明明只是想给女孩打一针,然后就救活了他,我宣布破案,我是神探!】
【医学奇迹!】
【阎王:“什么玩意在生死簿上面闪一下?”】
……
直播间还在一片狂欢氛围。
而叶晟心中也早已对这个案件有了自己的答案。
不过在讲解答案之前,他还是要照例考考水友们:
“各位,这个案件有两种判法,一种是侮辱尸体,另一种是强尖未遂。”
“我们的张三同志,主观上是想侮辱尸体,客观上是想实施强尖。”
“所以大家觉得,张三应该被定什么罪?”
叶晟提问落下。
反应快的水友们纷纷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这题我会,这属于非法行医,应该没收作案工具!(/狗头)】
【我只能说隔行如隔山,这很难评。】
【嘶——这还真的难去定罪啊。】
【张三:小孩才做选择,两个罪我全都要。】
【你们懂什么,张三无罪,因为他小鸟医人!】
【卧槽!楼上的兄弟,我看你思路清奇,考不考虑出书?】
【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尸体活过来,把张三吓死了,所以张三之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那就是无罪咯?】
【我觉得还是有罪,这叫过失致人复活罪。】
……
直播间内水友们基本都在整活,并没有几个人在认真做答。
其实这也在叶晟的预料之中。
毕竟这道题确实比较难。
就连苏韵雪这种专攻法学的大学生都能被这道题难住,更别说直播间法律意识薄弱的水友们了。
既然水友们答不上来。
那叶晟也不卖关子了:
“张三主观上侮辱尸体,客观上强尖,首先能不能定强尖罪?永远不可能定强尖罪。”
“因为张三主管上没有强尖的故意,它只是一种过失强尖,那过失强尖构不构成强尖罪?”
“各位先别着急回答,请注意。”
“张三主观上是想侮辱尸体,但客观上这是个活人。”
“大家觉得活人和死人有没有重合?”
叶晟问道这里,笑着停顿了一下。
直播间的水友们便纷纷给出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重合了,这是活死人。】
【死了但没有完全死。】
【重合了,都合到了一个人字(/狗头)】
……
直播间的弹幕刷新不断。
叶晟这边又继续解释道:
“从逻辑上看,我觉得活人和死人是不重合的。”
“于是这个案件就要认定为侮辱尸体未遂,大家认可这样的罪名吗?”
“我不认可。”
“如果是个死人都是侮辱尸体的既遂,活人反而成为了侮辱尸体的未遂,那这样不就情节越重,反而判的更轻了?”
“所以法律的生命是经验判定,而不是逻辑去判定死人和活人是否重合。”
“我们可以这样去理解嘛。”
“死人多一口气就是活人,活人少一口气就是死人。”
“所以最终我们可以认为,它在人的范围内重合。”
“那最后就可以构成侮辱尸体的什么遂?既遂。”
这一番解释完毕。
直播间的水友们又炸了:
【原来如此,那这是不是表明,我呼出气的时候是死人,吸进气的时候是活人?】
【为啥老是纠结张三的罪名呢?我觉得把没死透的人送进停尸间,医院才有更大的责任吧。】
【我懂了,张大夫用自己的针给女孩打气,所以女孩成活人了。】
……
“但是像刚才那样判定罪名,新问题又来了。”
此时的叶晟,没有理会直播间的弹幕。
而是继续开口问道:
“张三主观上想强尖,客观上是侮辱尸体。”
“大家觉得这一点,又该定什么罪?”
提问落下。
大部分水友们的大脑再度因超频而死机,只有少量水友给出答案。
其中有一条跟叶晟的想法吻合。
叶晟便是顺着那名水友的话,继续解释道:
“对,其实张三构成了强尖罪的未遂。”
“这么说吧,一个主观上是想杀人,客观上想伤害,定杀人的未遂。”
“而这个案件,一个是主观上想强尖,客观上是侮辱尸体,最后也是认定为强尖的未遂。”
“至于为什么。”
“因为强尖的程度,要比侮辱尸体更加严重,这里我们都是从重处罚。”
叶晟在解释这个案件的判定逻辑,已经是尽力讲的通俗易懂了。
但还是把直播间的水友们听的一愣一愣的。
足足过了半分钟,弹幕才踊跃起来:
【还是听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原来还有跟华文这么相似的小语种,差点就听懂了。】
【我是牲口,不懂人言,走了。】
【叶律师的案例讲解真的是越来越抽象了,感觉我真的可以考个律师证了。】
……
叶晟看着直播间水友们都是大呼这道题实在是太难。
不过这道题确实很难。
难到连苏韵雪这个高材生都向他发起请教了。
那这样的话。
叶晟不妨就跟水友们讲一个更简单的案例吧。
念落。
叶晟向直播间的水友们说道:
“各位,既然都已经讲到强尖罪了,那我这里再顺嘴说个简单的案例。”
“一个人帮忙照顾嫂子,结果照顾到床上去了,但是他并不构成犯罪。”
“你们猜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