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00sw.cc
背景颜色  前景颜色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鼠标双击滚屏 (1-10,1最慢,10最快)

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手机阅读

00书屋 -> 都市小说 -> 牧场王崛起-> 48.男人血性
换源:

48.男人血性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怎么了,哈伯德先生。”

林峰扭头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惊讶你的果断。”

戴维收起自己的温彻斯特M70,从他的眼神知道又要对老板刮目相看了。

林峰淡定地笑笑,“要是不果断,我们俩就要成两半了,这玩意能用嘴把人拱死。”

戴维宽慰道:“没错BOSS,说实话我以为刚才你会躲进车里关上窗,我对你的印象还停留在之前。”

“那天晚上汉斯·格兰度教会了我一个道理。”

“是什么?”

“男人要有血性。”

很简单的道理,但是只有身处其中才能真正明白。

刚才那只野猪朝自己奔过来时,林峰知道必须干掉它而不是躲进车里期待别人解决。

缩短成长进程最好的办法就是直面问题。

野猪成了林峰的第一个战利品,然而这玩意的肉不怎么样,没有经过阉割的公野猪有很大的膻味。

就像戴维说的,营养价值更高味道更好的牛肉在当地很便宜,没有必要费劲去吃野猪肉,除非闹饥荒。

野猪横躺在地上,嘴跟鼻子鲜血直流,七窍流血大概就是它这个样子。

战利品没办法拿回牧场,扔在这里早晚有肉食动物过来吃掉,空中貌似盘旋着秃鹫,那些食腐鸟已经迫不及待享用美餐了。

给今天的狩猎之旅开了个好头,十分钟时间两人把皮卡从坑洞里拉了出来准备继续。

这次换成了戴维开车,林峰爱上了开枪射击的快感,要是发现正在奔跑猎物他打算来次即兴奔射。

戴维把他的M70递了过来,这是把狙击步枪,有效射程达到了600米,还安装着高精度瞄准镜,对初级枪械使用者林峰来说是个不错的大玩具。

跟莫斯伯格完全不同的手感,M70的胡桃木枪托拿在手里更有质感。

皮卡的轰鸣声惊的林中动物大乱,这么下去别说狩猎,想见个活物都难。

林峰提议步行前进,免得打草惊蛇。

于是他俩把车停在了开阔地带,拿上枪械工具带着三只狗徒步探索松杉森林。

戴维对一坨粪便产生了兴趣,叫他过去瞧瞧。

林峰第一时间想到了贝尔·格里尔斯,心想眼前的老头该不会要补充蛋白质吧,然后告诉自己是男人都会吃的。

“BOSS,这是白尾鹿的粪便。”

戴维淡淡地说了句,林峰反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常年跟野生动物打交道,识别它们的粪便是一种很实用的技能。”

“正常情况下野猪拉的像牛角面包,黑熊拉的像松仁巧克力派,驼鹿的是大号咖啡豆,郊狼的要看它们消化的怎么样,有的时候……”

林峰马上打断了他,要不然以后无法直视面包糕点了。

戴维判断这只白尾鹿还没有走远,因为粪便很潮湿,应该刚拉下来没多久,也许就在附近进食。

林峰叫来韦恩,让他闻了闻咖啡豆,看看能不能提供些线索。

“你训练过它?”戴维问道。

林峰摇摇头,“没有,看看有没有奇迹。”

他说的奇迹指的是长期呆在小世界,会不会培养出猎犬天赋。

韦恩闻完咖啡豆后没有太大反应,倒是对着灌木丛开始来会嗅。

德牧兄弟跟在韦恩后面,三只狗看上去还挺像那么回事。

林峰和戴维拿着枪跟在后头,差不多走出七八百米韦恩停了下来,对着一个方向低吼。

林峰感觉猎物就在周围,戴维也警惕地打量四周。

终于,发现了一只正在吃树叶的白尾公鹿。

按照蒙州法律,为了鹿群种族延续,雌鹿都是不允许被猎捕的。

戴维示意狗子们安静,然后小声问林峰要不要来一枪。

今天状态不错,林峰点点头接过M70,抬高枪口慢慢瞄准。

那家伙丝毫不知道已经被猎人盯上,仍在悠闲啃着树叶。

两只狗很懂事地保持安静,蹲在一旁大气不喘。

林峰从来没用过这种枪,在戴维的手势比划下完成了子弹上膛。

瞄准镜视野里除了正中心的十字线和三角形外,左下角还存在一条带数字的弧线。

他并不清楚这些符号的确切用处,只是抱着试一把的心态准备射击。

由于鹿正蜷缩着身子低头吃草,开枪击中的把握并不大。

这时候戴维朝他使了个眼色,几秒钟后吹了声口哨。

听到动静,白尾鹿下意识站起来观察情况。

就是现在,林峰迅速扣动了扳机。

一声沉闷声响,几乎同一时间白尾鹿被击中倒地!

还不等林峰庆祝,它又站了起来挣扎着往外跑。

从白尾鹿逃跑姿势看肯定被击中了,但是没打到要害。

“韦恩!”

林峰回头对三只狗挥手,韦恩心领神会了带着德牧兄弟嚎叫着冲了出去。

场面有点小震撼,搞得林峰热血沸腾。

“干得不错,但是还差一点。”戴维笑笑道。

两人带上背包也追了上去,但是速度肯定不如狗快。

那三个家伙很快看不见身影,只能听到前面的嚎叫声。

“BOSS,往这边走。”

戴维很有经验,他知道怎么快速追赶上去。

林峰跟在身后,手里仍然端着M70步枪,这玩意手感很可以,而且刚才的射击精度也不错。

跑了十多分钟,终于在一处溪流边找到了三只狗跟奄奄一息的白尾鹿。

韦恩死死咬住它的脖子,德牧兄弟压着身子。

白尾鹿还在抽搐,但几乎没什么气息了。

“结束你的痛苦。”

说着林峰朝白尾鹿的头扣动了扳机补上一枪。

这是个大收获,鹿肉要比野猪肉好吃的多。

戴维上来往鹿嘴里塞了一把草,解释说预示着它下辈子有东西可吃。

还挺迷信。

看来今天能实现鹿肉自由了,要不是因为车子没在身旁,他们本可以继续狩猎的,现在只能背上猎物返程。

林峰拿出刀切下了一条鹿后腿扔给三只狗子,算是奖赏。

狗子们欢快地啃了起来,生活在牧区的狗没有不吃生肉的,这里没有宠物狗。

戴维二话不说抓住鹿的两条前腿把它背在了身上,样子比较滑稽,他看上去更像个动物保护者正要拯救一只受伤的鹿。

“你知道白尾鹿最美味的是哪里。”他问道。

林峰想了想,“鹿腿?”

“不,是鹿心,用腹部的网油包裹起来放在火上烤熟,非常美味。”

听上去还不错。

“膘肥体壮,差不多120斤,能吃上一阵子。”

戴维老当益壮,一百多斤的白尾鹿背在身上一点没问题。

林峰拿上枪械和工具包,叫上狗子们准备找车回家。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