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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都市小说 -> 牧场王崛起-> 33.“快枪手”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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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快枪手”戴维
- 回去路上,雨后的青草混杂泥土气息很上头,吸了几口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
小狼獾重新被送进小世界,在那里继续恢复。
林峰开始琢磨到家后让它继续呆在里面还是送还给杂物间它的父母。
今晚发生的写下来发到社交网络上估计没几个人信,自己也有些恍惚。
思考再三还是决定先把小狼獾放在小世界里疗养,起码呆上一天。
戴德蒙给它取出了子弹并不意味着脱离了危险期,剧烈运动随时可能导致大动脉血管破裂,直接就一命呜呼了。
回到牧场林峰没有去杂货间,直接回了木屋别墅,停下车的瞬间困意席卷全身。
现在已经是下半夜,上午还约了戴维·哈伯德面试,总不能一副疲态出现在人家面前。
简单洗漱后倒床上就睡,理论上可以躲进小世界恢复身体,但他现在只想结结实实睡上一觉,过分依靠高科技怕自己身体吃不消。
韦恩躺在地毯上也是哈欠连天,第一次见狗打哈欠还挺逗。
一觉睡到了九点,结果是被外面的鸟叫吵醒的。
每天早晨总能见到一群不知名的野鸟在静谧湖捕鱼,有时候还会飞到木屋顶上享用早餐,算是牧场的独特景观。
林峰不排斥这些,他一直主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这才是大自然的真谛。
穿好衣服第一时间进小世界探望小狼獾,差点忘了小黑牛也在。
这家伙好的差不多了,又恢复了之前的贱样,正用鼻子在小狼獾身上嗅来嗅去,用头蹭它的肚子。
比起昨晚小狼獾明显有了精气神,起码能尝试爬行了。
这是个不错的信号。
先到牛棚羊舍检查一圈,没有问题后径直往杂货间走。
没见到小狼獾父母,倒是有只断气的野兔被扔在了干草堆上。
在外面看了一圈也没发现它们的影子,试着叫了几声还是没有,应该是出去觅食了,从昨晚的举动看不至于扔下幼崽不管,否则没必要大费周折地跑到木屋前敲窗户。
不得不说大雨过后的牧场脱胎换骨,视线所及之处全是绿油油的紫花苜蓿草,经过井水和雨水的双重灌溉长势很旺盛。
太阳光驱赶寒意,照在身上暖烘烘地让人犯困。
牛羊也想出来透透气,窝在棚子里叫成一片。
林峰满足了它们的诉求,白山羊表现的最为明显,争先恐后从房子里往外跑,看来是饿坏了,对着青草一阵啃。
美国白山羊跟其他国家的白山羊不一样,这是一种起源于新罕布什尔州白山地区的肉用羊,所以叫“白山”羊,产自白山的羊。
林峰发现这堆羊里面也有只贱嗖嗖的,喜欢从后面顶其它羊的屁股,然后咩咩叫着飞速跑开,跟小黑牛有点“黑白双煞”的意思。
打算放养一天让它们吃个够。
上午林峰出门把韦恩留在牧场看场子,还有那匹小棕马。
最近忙的没有时间照看它,人家过的挺滋润,白天在牧场五百英亩地土地上肆意玩耍,晚上到点自己进马厩睡觉。
就在林峰准备出发前往畜栏酒吧跟面试的牛仔见面时,一个突然打进来的电话让他兴奋极了!
是查理·杰拉西。
经过几天考察,他决定加入湖畔牧场团队。
说实话林峰很意外,本来已经不抱希望了。
在这场人才竞争中自己完全没有优势,无论规模财力还是经验各个环节都被其他牧场吊打。
得知林峰要去畜栏酒吧面试一位老牛仔,查理说他正好在附近,可以一起见个面。
再好不过。
把牧场委托给了韦恩,也不知道它知不知道身负重任,反正就是一个劲点头。
以前蒙大拿牧区有偷牛贼出没,他们携带武器团伙作案,不过现在治安方面好了很多。
出发前往畜栏酒吧,林峰心情好极了。
看来自己魅力十足,竟然能把老男人查理·杰拉西征服了。
路上遇见了豆豆,也就是胖警察凯文·弗斯科,他正开着车悠闲地巡逻。
对于人烟稀少的西北地区,警察算得上一份好差事,尤其是牧区没有黑人街区。
不涉及种族歧视,这是一个事实。
蒙大拿是整个美国黑人最少的州之一,黑人在以农业为主的地方很难获得高质量生活。
豆豆问他跟贾思敏进展的怎么样。
林峰憨笑,表示还没开始约会。
豆豆要他抓紧点时间,美女不等人,别到时候被别人泡走了。
林峰当然知道,只是最近这段时间太忙根本抽不出时间。
是时候做好时间管理了,牧场已经进入正轨,以后只会越来越忙。
完全空闲下来再去谈情说爱,估计要等到猴年马月。
听说林峰要去面试牛仔,豆豆祝他一路顺风!
两人挺聊的来,豆豆是个热心肠,有种居委会大妈的感觉。
从牧场到镇中心路上会经过一片半荒漠半草原地带,那里是野生动物的天堂,除了郊狼外还能看见鹿群、野牛群,甚至是大型猫科动物捕猎现场。
林峰不清楚那到底是个什么动物,像非洲母狮又像没有斑点的猎豹。”
这段公路必须开车通过,步行的话一旦被大猫盯上很难脱身。
快到畜栏酒吧时,查理打来电话,说他已经跟戴维·哈伯德见了面。
让查理先跟他聊聊,摸摸这位前畜牧警察的底。
到了畜栏酒吧,一眼看见了查理那辆奥迪SUV,他是个认真的人,车刷的很干净。
停下车发现查理正透过车窗玻璃跟自己打招呼,旁边坐着一个戴棒球帽的胖大叔,正举着酒吧朝林峰咧嘴笑。
“你们好,抱歉来晚了,我是林峰。”
他主动打起了招呼,尽量让自己显得成熟些,免得被看扁。
走近才发现,戴维·哈伯德已经喝了不少酒,身上泛着刺鼻的气味。
“查理你说的没错,年轻的牧场主,真的非常年轻。我喜欢跟年轻人打交道,会让自己忘掉是个57岁的老头子。”
大叔起身热情地握手,手上几乎都是老茧,说明以前干过农活。
“戴维·哈伯德,别人叫我快枪手戴维。”
大叔胡子拉碴但是眼睛闪烁光芒,就像之前见过的约翰·奥托。
快枪手?
有意思的称号,在国内特指那方面很快,几秒钟就能解决战斗。
查理也起身跟握手,林峰告诉他俩不用客气,用不着搞的太正式。
“年轻的时候我拿过八次蒙大拿警界手枪速射比赛的冠军,是连续八次。虽然畜牧警察在那帮穿制服的人眼里不受待见,但那八年时间我是整个蒙大拿州枪法最准的警察。”
坐下后大叔自顾自讲起了自己“快枪手”绰号的来历,鬼知道他参加的是什么比赛,搞不好都是些闹着玩的野鸡比赛,林峰觉得这个老头在吹牛。
林峰抿了口酒,微笑着说:“我们中国有句俗语,口说无凭,眼见为实。”
老K狡黠一笑,“可我没带枪。”
林峰从腰间拔出了手枪拍在桌子上。
酒吧里其他人都往这边看,知道一场好戏马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