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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幻侠小说 -> 狼族不会灭亡-> 第九章 【末都篇】震惊头条!恋爱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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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末都篇】震惊头条!恋爱的将军
- 未知的地方--
“好困...好累...”诺雷泽辰不知在这片黑暗中走了多久,他的意识已经感觉到越来越迷糊了,越来越困,越来越累......
“本殿下...殿下?什么殿下...”辰泽的意识几近溃散,就...闭上眼歇一下,就一下...
“嗒...嗒...”空寂的黑暗中落下甘甜。细绵绵的雨丝不知从何处飘落,带着一种不知名的清爽。朦胧的感觉在雨滴沾染鼻尖的那一刻便全然逝去,辰泽摇晃着自己的脑袋。“清醒多了...”
“一丝丝的甘甜,这雨...好舒服。”阿泽伸出手去接住那清凉的雨滴,雨滴落到手指尖上,仿佛渗入手中,似一股寒流般冲刷着他的身体,带来清凉的同时又滋养着他的星能之源。感觉就是刚刚被消耗的星能也恢复了大半。
唯一的不足就是因为受源水元素的影响,他的星能受到了些许抑制,并不能像刚刚那样很顺畅地施展了。不过好在,这里并不像之前那样昏暗了,可能是因为水滴反光吧。
这样略微就可以看清道路了。
“真是的,我也好想要向斯耐那样不受限制的圣明星能啊...”他继续向前走着,一边无聊地跟自己聊天。就这样走着走着,终于看到了远处的亮光。
兴奋而又激动的他,冲向了光亮处,他没有注意到的是是随着他的步伐,雨滴慢慢凝结成洁白无暇的雪花,缓缓飘落,浮于地表,浸透,绽放,一朵朵湛蓝色的冰莲怒放。
“终于有光了,这破地方压抑死人!”就这样,他冲向了光亮。
眼前一片耀白,视线被白光吞没,什么都看不到了。
“咳咳,好久不见,泽。”冰莲化作泉水融入地表,黑暗的世界开始崩坏,一片,一片,直至消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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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泽清醒的时候已经是三日之后。安娜则是先于他一天,但由于星能仍在紊乱,只好把自己的工作统统延后。待到辰泽醒来的时候,她就已经投入到工作与管理上去了。
回到狼都的斯耐受命与大将军莫蔷斯宇一同对此事进行调查:神秘的黑雾,独行的破阵人等等。这都是两位的工作。不过这件事调查起来确实麻烦,出行的时候确实已经做过了详细检查,就连马车来源、接触者等都进行过调查确实万无一失。还有主要作案工具,那团黑雾也全然消散,就连安娜的小试剂瓶内也没有任何痕迹。唯一的突破点,就是那个奇怪的破阵者...
至于怎么找那个人,我们的斯宇大将军采用了最朴实无华的方法:张贴寻人启事!凑热闹的人还以为是什么通缉令呢,结果只是普通的寻人启事,当然这是不看酬劳的情况下。
当然,也有怀有疑问的人:这酬劳搞得都快跟通缉令一样高了,真的不是通缉令吗?就...就前几天广场的恐怖袭击来着。
酬劳为什么这么高,自然是斯宇将军就是按照通缉令的酬劳来的,她本来就是想弄张通缉令的,效率又高又快,但是吧...人家确实没有恶意,还帮了忙,通缉他有点说不过去吧,多让人心寒啊。
【寻人启事:
寻一白袍男子,暗紫色眼睛,毛发白,星能暂定为凌冰,若寻得请联系莫蔷斯宇。
酬劳:5542300币】
可是吧,说一点题外话,这匮乏又不准确的信息,能找到人才怪。
有个小胖子说:“好多钱啊,这得用多少人的手指才能数完啊。”
这条由莫蔷斯宇随便撰写的寻人启事,出乎意料地引起了很大的议论。各种各样的议论中最为庞大的就是“将军被弃,通缉情人”,可火爆了。
原因是有人亲眼目睹到斯宇将军竟然开始穿礼服了,要知道因为礼服会影响到她的发挥,她可讨厌那玩意了。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奇闻啊,整日的盔甲装束早就在人们眼中烙下了根,如此魁梧健壮,好像还没有人见过她穿礼服呢。
“快快,进去多长时间了?”
“两个小时多了。”
“情报可靠吗?真的是我们的大将军吗?你没认错吧?”
“那当然,我亲眼看见将军进去的。”
好多人闻信而来,都坐在远处观察着琉璃城的门口。
灰白色的琉璃门从内部缓缓推开,出来的人身着一身灰色的长纱,玫红色的玫瑰点缀着曼妙的轻纱,朦朦胧胧似处于幻境。纯白的雪花点缀着灰色的披肩,雪花蔓延侵染了灰蒙的长裙,阳光洒下,尤可依稀见得裙下那自然垂落的纯白色狼尾。更令人惊讶的是那棕色的皮肤竟与这长纱毫无违和之感。
“将军大人慢走。”琉璃城的主管是一名兔族女孩,她原不属于狼岭居民,只是在几十年前她的家族流亡到了狼岭,后经百般困折,鸣薇才来到了狼岭末都,因她美丽的外貌和对服装设计惊人的造诣与鉴赏能力,在琉璃城一再攀升,成为了名震末都的一代天骄,鸣薇这一代仅剩她和她的妹妹尔露留在了狼岭,其他人要么离散,要么已经死去。其实并非鸣薇不去救济,她暗地里也给那些被赶出部落的孩子们一些援助。没错,那些孩子们都是被赶出来的,因为他们在部落里没有了依靠,冷心的大人们谁也不愿去收养个什么也不会做的小孩子,因此这些没了依靠的孩子们只能必被赶出部落,外出谋生。
鸣薇自然也是被赶出来的,不过和那些孩子有些不同,这鸣薇当时仍有父母,但父亲病重,母亲一人无法担负起整个家庭,同时那一年又是饥荒之年,部落便把他们这一家三口赶了出来。走投无路的他们遇到了一名旅行商人,说来也是巧,这个商人有个儿子,三年前因路经风暴与其父走散,后因重伤而昏迷于部落的附近。这名男子被鸣薇救回,伤势好些后将一枚玉石作为信物便离开寻找其父了。现再次相遇,真是缘分。
“父亲,生什么了吗?“车的帷帐后是一个狼族的公子,乌黑色的毛发配上那黑玉般的眼瞳令人迷恋。他探出头来,那黑玉般的眼睛闪过一丝光彩。“好久不见,鸣薇小姐。我就说这趟货物绝对能见到你把。”
正在安慰母亲的鸣薇抬头便见到了三年前的那个狼狈的贵气公子。“炎?”
“你果然还认得我!“青年从车上跳了下来,十分得兴奋。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还有叔叔、阿姨…”
好像想到了什么,炎的声音越来越小,确实,他在他养伤的那几个月确实也见过因父母离去而被赶出部落的孩子们,他想了解一下情况,但想到自己这个外乡人,就不去鸣薇添麻烦了。他还记得鸣薇晚上偷偷带着一包包吃食出去。那天,他因伤已好了些,可以进行些许移动了,他好奇迫使他跟着鸣薇,他见到鸣薇出了部落,将吃食分给了那天早上被赶出的孩子们。
他以为自己藏得很好,毕竟黑狼在黑夜之中可以是几近隐身的,当然这是没有算他那白嫩的皮肤的情况下,细心的鸣薇早就发现这个病号了。
“所以说接下来你们打算去哪?“悠炎坐在马车不远处的草地上,这里是他和鸣薇第一次相遇的地方,不同的就是他没上次那么狼狈了。
坐在他旁身旁的鸣薇:“不知道,最好是快点找到工作,不然爸爸他的病…“
“和我们一起去狼都吧。”悠炎说道,“以你的能力,一定能在末都大有所作为的。我姐姐在来都的琉璃城工作,你的服装理念很好,一定会有个好位置的。”
“末都...吗?”
后来,在悠炎的提议下,鸣薇和她的家人来到了末都。就像悠炎所言,鸣薇的外表和才华很快的让她得到了琉璃城的认可。她的父亲的病也渐渐的好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