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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短篇小说 -> 龙族:从斗破归来的路明非-> 第9章:聚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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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聚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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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恋?”

相隔半座城市,路明非坐在电脑前一愣。

我又失恋了?

“我看起来像像失恋的人吗?”

“忽然变得高冷,常常叹气,对自己过去的女神示好视而不见,甚至放弃了游戏!”诺诺越是打字,心里越是肯定,心想难怪自己看不透这小子,失恋的人一天想法变化一千次,不同样是失恋的人当然猜不透他的想法。“你就打游戏一个特长,靠着星际争霸蹭了这么多网费,忽然放弃肯定有原因!”

“实话说,星际争霸对我最大的意义是让我闲的时候没有无聊……”他实话实说,“大家都在玩,我打的好一点可以蹭网费,而且可以作为一张长脸的手段,仅此而已。”

他顿了顿,“你找我就是为了聊游戏吗?”

“当然不是。”诺诺霹雳啦啪的打字。“古德里安教授让我问你今天为什么不在入学书上签字,是钱给的不够?那再给你加三万美金,怎么样?”

“你错了,我对钱没有兴趣。”

“那你想要什么?!”

“你急了。”

“我草!”

不知道为什么,诺诺本来不急的,忽然就感觉自己真有点急了。

“你想想,以觉醒后混血种的平均素质,上任何大学都很轻松吧,我为什么一定要选择去卡塞尔学院?”

“因为没有选择,学校不会允许接受任何一位顶级混血种在外游荡。”

“这么拽?听起来语气像是黑社会一样。”

“不然呢?你以为卡塞尔学院是玩过家家的地方吗?它从创立起就是为了一支屠龙而生的军队,名字带有学院两个字能代表什么,中国以前不也有黄埔军校吗?”

“所以你们建校在芝加哥,是为了体验最纯正的枪战是吧?”

路明非忍不住开始说白烂话,他实在忍不住吐槽的欲望。

“学院里的枪战可比校外的强度大得多,混血种的身体各项水平都远比人类优异,历史上的大多数战争都和混血种有关——你如果真的想体验‘纯正枪战’,卡塞尔学院可以给你更好的体验。”

诺诺还真没撒谎,因为他的男朋友就是每年校园枪战的发起者之一。

“好,那我就假设卡塞尔学院天天真人CS,”路明非打字问道,“那我如果不去入读又会怎么样呢?当街一枪打死我?”

他如今堂堂大斗师,就算被地球环境压制用不出多少实力,但区区子弹也根本拿他没辙

“如果是普通的混血种,我们会选择绑架回去进行脑桥中断手术,然后流放到学院买下的岛上,”诺诺想了想,“但以伱的危险程度,也许会派遣日本专员到你身边使用微型核弹。”

“……”

诺诺说的实在太扯,反而让路明非不知该从何吐槽了。

“再说吧,我考虑考虑。”

没有直接回答,路明非回答后关闭了电脑。

躺在床上,窗外暖风和煦,他开始运行太一魂决,缓慢恢复魂力的时候,心中已经下了决定。

卡塞尔学院,还是得去。

不仅是因为混血种在社会中拥有如同白蚁巢穴般的权力,已经成为了很多国家的地下皇帝,更是因为他想要直面龙族这个所谓的命运开端。

路鸣泽的态度有些暧昧,似乎是希望他反抗,又似乎是希望他遵从命运的安排,无论结果是好是坏,可路明非偏要告诉他。

命运,就是狗屁。

如果日后真的会发生悲剧,路明非只会认为是自己能力不足。

所以他连一分钟也不愿浪费。

当然,话是这么说不错,但入学的事情得再等等,在斗气大陆的生活经验告诉路明非,越是想要,越是急迫,越是要等待,以自己的身份,急躁的不该是他。

……

时间这种东西,越是需要它的人往往觉得越短,比如路明非。

既然已经确定了要去读书的学校,再去高中就变成纯粹的浪费时间了,路明非索性向学校请了长假,呆在家里。

按理说在这段时间里,路明非本该被婶婶的灵魂魔音日日折磨,但好在灵魂斗技:黄泉雀实在好用,只需要使用极少量的魂力就可以轻松收获到一个和蔼可亲的婶婶和一个勤快好学的表弟路鸣泽,何乐而不为呢。

路明非并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问题,他从斗气大陆学到的第一课就是功法好坏取决于人。

婶婶终日情绪不佳,无非是来自路鸣泽不争气和比不过路明非他老娘的嫉妒,自己看似是扭曲了意志,实际上只是调整了一下婶婶的心态,再通过小号“夕阳的刻痕”鼓励路鸣泽减肥认真读书,这样就既解决了家庭的不和睦又让表弟成为了好学向上的优秀学生,婶婶如果了解前因后果,只怕感谢他还来不及呢。

于是三日时间转瞬即逝,到了文学社聚会的重要日子。

实际上,路明非连这個聚会也想推掉,和一群同学虚假的凑在一起互相嘻嘻哈哈,互相攀比嬉笑,换做以往的自己只怕还要被扮成小丑上台表演,他情愿把这份时间浪费在天台上睡一觉。

睡一觉至少还能恢复点灵魂力量,如今他的魂力已经有巅峰时期的千分之二了。

但路明非后来仔细想想,好歹也和这帮同学朝夕相处了三年,虽然说不上圆满,但也有过开心的日子,他在地球上也就呆了十八年,这可就是六分之一了,否认自己过去的六分之一,总是有些残忍的。

于是他便答应了陈雯雯。

简单的穿上了一身休闲的衣服,路明非对着镜子看了几眼,很满意。

他本就不算丑,只是常年倒霉导致衰样冲天,所以看起来就带着颓废和摆烂,加上头发太长总是遮住眼睛,自然就显得衰仔一个,如今浑身斗气充盈,强大的身体素质和灵魂力量带动着他的眼神都闪烁着精光,乍一看起来就像被人夺舍了一样。

但他知道,自己仍然是自己。

洗了把脸,凝聚水系的斗气将有些过长的头发梳理到脑后,看看镜子中英气的帅哥,他点了点头,准备出门。

“明非,要出门了吗?”

婶婶正坐在客厅看电视剧,这几日神情放松后,她整个人都似乎年轻了几岁,此刻看向路明非的脸上甚至带着笑意。

以前嫉妒心重,如今想想,自家侄子能让老美顶级大学的教授都过来求着读书,说出去不也是能涨面子的事情吗?

中年人在乎的事情不多,但面子必然是其中之一。

“嗯,婶婶,今天文学社有聚会,不一定回来吃晚饭。”

路明非点了点头,穿好鞋子,开门。

“晚上能回来还是回来吧……”婶婶有些迟疑的说,“你不是要去美国上大学了吗?婶婶特意让路鸣泽那小子买了点牛羊肉回来,做了你最喜欢的菜,你去美国以后,那帮洋鬼子哪有这手艺,只怕是吃不到了。”

“我会尽快回来的,婶婶。”

路明非笑了笑,点点头。

出发。

正文写完以后,下意识就打开了作家的话,但想了好久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打打删删,花了好久

昨天打字花了大概四五个小时吧,其实写的没这么慢,但我写完以后会习惯性的修改,这个字改一改,那句话改一改,这就浪费了很多时间,所以就在作家的话里卖了一下惨,其实一开始没觉得会有人在乎,毕竟大家都很累,愿意看我的书就很感激了,但没想到过了一会儿真有书友安慰我,真的很感动。

谢谢,谢谢。

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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