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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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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坐上灰狗到现在,出发超过10个小时了。

大巴经过了数个城市,有人下去,也有人上来,有推销自制麦饼的红脖子大叔,一美刀就能拿到三个,芬格尔这厮在蹭了路明非两顿饭后豪爽的请客,请路公子和唐公子一人吃了三个饼;有上车睡到下车,打鼾声堪比雷鸣的超级肥胖圆形白人,芬格尔和老唐打赌,认为这人至少有600磅,路明非则认为最多500磅,赌注是10美元,最后以路明非输给两人二十美金结束。

有奇葩,自然也有有趣的人。

乘坐灰狗巴士尝试环游美国的印度大叔,他随身携带着名为玛莎拉的神奇佐料,无论是吃什么,只要加上一捏捏,必定能创造出堪比地狱料理的神奇效果。

喜欢K-POP的老年黑人,旅途中给大家放了女团T-ARA的Sugar Free,被老唐吐槽像个模仿儿子的爹。

其中最让路明非记忆深刻的是一个穿唐装的白人老头,他的座位就在路明非前面,一路上都看着车厢上的所有人,

“这辆车我坐了80年,从有智能手机开始就变了,一个个低头盯着手机屏幕,还有人读书吗?还有人认真思考吗?我跟你讲,这个国家早晚药丸,全都是这些庸庸碌碌的人,咱们美国以前可不这样!你看看现在,咱欠着中国好几万亿的外债,我跟你讲,你知道他们怎么借的钱么?他们把黄石公园和夏威夷押给中国人了!要是还不上中国外债,黄石公园和夏威夷就他妈割给中国人了!那我他妈夏天去哪里晒太阳?北极吗?当然,我估计他们不会割,所以啊,你就等着打仗吧。妈的几万亿美金一分钱没给老百姓,我他妈到时候可不给那帮老爷们送死去——你问我为什么穿着唐装,我对你们五千年的文化很感兴趣……”

一路上老人用蹩脚的中文叭叭说个不停,路明非眼瞅老唐和芬格尔都早已逃之夭夭,自己却无处可逃,只能心中充满愤怒,脸上却不住点头,装作自己在听的感觉,可听到后面,他心想你这些话也不新鲜啊,我都在意林上看过……

总之,虽然路上奇葩很多,但也算是蛮有趣的经历。

唯独出乎了路明非预料的是,老唐和芬格尔也许是天生有缘,或者是臭味相投,短短两天中两人就像王八看绿豆一样看对了眼,下车休息的时候相约上厕所,很快就积攒起了丰富的革命友谊,反倒路明非感觉自己成为了第三者。

灰狗大巴载着众人一路前行,从纽约州出发,一路向南走,天气越发温暖,途径宾夕法尼亚州,俄亥俄州,肯塔基州,半个月后,抵达了遥远的内华达州最大城市:拉斯维加斯。

路明非果断带着两个拖油瓶下了车,大方的给芬唐两人发了零花钱,可惜运势不行,自己和芬格尔都是惨败,一百美金不到五分钟就亏了个底朝天,反倒是老唐运气奇好,赢了不少,算下来在休息的两天里,三人居然还赚了20美金。

然后乘坐下一把灰狗巴士继续出发。

灰狗巴士是穷人的出行工具,所以乘客基本都是普通人,大多时候都很无趣。

记忆深刻的是一次上来了一伙黑人,他们年纪都相当大了,穿着皮衣夹克,有甚者的纹身甚至纹到了脸上,看起来就像是黑帮的最底层混混,路明非甚至已经做好了随时带着芬唐离开的准备,直到开车到一半,这群人在巴士的后排座位拿出乐器,开始放声歌唱。

Westlife的The Love Album,后街男孩的Viva Hits 6,男孩地带的I Believe My Heart The Love Album,甚至是迈克尔·杰克逊的Beat It,都是如此经典的作品,连路明非都忍不住跟着哼了几句,老唐更是扯着破铜锣嗓子献唱了两手,车厢里充满了欢声笑语,一起驶向公路尽头。

……

欢快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环游美国即将结束的时候,在芝加哥,芬格尔率先下了车。

卡塞尔学院在这里,他蹭吃了路明非一个月,但到最后还是要提前到校的。

路明非和老唐都没有多劝,而是一起下了车,三人找了个小馆子吃了一顿,喝了点酒,然后欢快送别了芬狗。

接下来的几天,从芝加哥到纽约,就是老唐和路明非最后的旅程了。

在芝加哥当地的汤普森酒店住了两天,花了点小钱享受当地正宗洗脚服务后,两人再度踏上了旅程。

……

灰狗巴士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司机吹着口哨,随着音乐《卡萨布兰卡》扭动着肥胖的身体。

车上的人大多都在翻阅杂志或者睡觉,包括老唐,他的鼾声巨响无比。

路明非在发呆。

或者说,他望着窗外发呆。

高速公路旁本应该是沙漠或是草丛,出发的时候也是如此,可也许是他睡迷糊了,此刻的灰狗巴士已经高速奔行在了浩瀚无垠的冰原之上。

路明非坐起身,发现车上所有的乘客已经在自己发呆的时候逐渐消失了。

再望向窗外,一座刺向天空的高峰出现在他的眼中,素白且泛着微蓝的冰层覆盖了整座高山,碧蓝的天空也变成了赤红色,好像是沾染了铁锈,一切都被割裂,破碎。

忽然,随着寒风吹过,开始下起猩红的雨,滴在窗子上,砸在地上。

路明非叹了口气。

在那座高耸入云的冰山之上,一头古老的至尊巨龙趴在上面,双翼本应该翱翔于星空,现在却无力垂下,浓郁的鲜血从祂的身躯中涌出,染红了整座冰山,无数的人正沿着祂的双翼向上攀爬,最先爬上龙首的人类发出了无法抑制的欢呼。

“盘踞在命运之渊的黑色之王,尼德霍格。”

路明非的身侧,一个小男孩也望着窗外。

“在数千年之前,祂被杀死在王座之上,巨大的尸体被放置在山顶,足以遮蔽天空的双翼垂到山脚,血像岩浆一样流淌下来,染红了整座山,融化了冰雪,带着血色的水汽升上天空,变成暗红色的云,降下鲜红的雨。杀死他的人沐浴着雨欢呼,他们欢呼那一天为‘新时代’。”

“所以呢?”

路明非感受着从路鸣泽出现开始就不断涌出悲伤的情绪,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只有冷静。

“你是想告诉我,我就是那头黑龙?”

“当然不,哥哥。”

路鸣泽眨了眨眼。“那个老东西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那就很好,杀了祂拿去吃火锅,想必比以前吃过的才好吃,龙胃龙血龙肉,想必比毛肚黄喉好吃。”

路明非点了点头,脸上也露出了微笑。

“只是到了那个时候,我需要很大的火,很大的锅。”他转过头去,看向路鸣泽,“弟弟,这世界上有谁可以帮我完成这件事?把山挖空,做成炉子,锻造天下的铁,一口大锅。”

“哥哥你很聪明嘛。”

路鸣泽难得露出了讶异的表情。

“我还以为需要我来提醒你呢!”

好想吃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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