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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都市小说 -> 只想重生多搞钱,天天逼我谈恋爱-> 第二章 都重生了怎么能委屈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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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都重生了怎么能委屈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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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回头一看,迎面而至的是一张大饼脸,厚嘴唇,塌鼻子,两只小肉眼像是硬挤进眉毛和鼻梁的间隙,显得很不协调。

再瞅瞅那土掉渣的蓝白双色校服,乱到插根草上去能以假乱真的鸟窝头,走起路来吱吱叫的双星球鞋,不正是自己高中时的死党刘二彪吗?

这个年代,别人都玩电脑了,他还天天泡游戏机厅,喜欢一款叫天安神童的游戏。不得不说,这货是把“土”的属性点到了极致。

后来他们上了不同的大学,一个211,一个职高,可能是生活圈子不一样了,来往就不那么密切了,再后来他移居南方,两个人逐渐断了联系,2021年回家过春节,听别的同学说刘二彪出国了,在华人社区开了家理发店,小日子不错,那天他很开心,多喝了几盅。

“彪子,我这不是做梦吧?”

他伸出手去捏了捏对面的大脸盘子。

“别叫我彪子,你比我彪!”

刘二彪揉了揉被他捏疼的脸,心说你不确定这是做梦还是现实,掐自己大腿呀,干嘛捏我的脸?GAY里GAY气的,老子是不近女色,可也没说喜欢男的吧。

“别看我,看前面。”刘二彪扳着他的肩膀转了半圈。

杨姗姗,赵梦瑶,周淑英,唐强……

那个是三班的蒋诗诗,七班的班长王耀文,也是学生会体育部的部长,后来俩人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眼见那么多人看着自己,低头打量一眼身上穿的校服,他这才确定不是做梦,自己真的回到了2004年。

……

……

……

刚才还嫌这辈子有许多遗憾,没想到重生了,而且一口气回到19年前,这次可不能再跟以前一样了,鲁迅先生说出名要趁早,有钱这件事当然也是越早越好,以前三十多岁才混到财务自由,属实晚了点,这次定個小目标,先赚它一个亿?起码得够大学吃喝玩乐开超跑的花销吧。

当然,在那之前,先得解决眼前这个困扰前半生的心魔。

沈云抬起头。

都重生了,怎么能还跟以前一样逆来顺受呢?

呲……

扬声器里传来刺耳的声音,是何采薇放话筒不够小心,引发了啸叫。

众人回看主席台。

何采薇的校服稍显臃肿,不过洗得很干净,裤腿下面是一双露尖儿小白鞋,长长的高马尾和白净到找不出一丝色素沉着的脸,看着比早上的第一缕晨曦还要明媚。

就是这个充分诠释了人不可貌相的女生,多年以后还时不时地挑动他的神经,好像一束带刺的枯藤,紧紧缠绕住回忆里最鲜明的画卷。

沈云的父母都是老师,一个在三中教数学,一个在二中教语文,何采薇出身单亲家庭,她妈靠着邻居王阿姨搭上他的母亲张素心,目的是让女儿到他家一起学习,爸妈见母女二人这些年挺不容易的,就答应了,平时不仅关心她的成绩,帮忙查漏补缺,还经常留她在家吃饭。

寒假那会儿,有一天大人在客厅闲聊,他跟何采薇在老头儿的书房刷黄冈卷,不知道聊起什么,她妈说了一句“你们看俩孩子多般配”,王阿姨半开玩笑地讲“那等他们大学毕业,就让小云给你当女婿好不好?”她妈笑着说“那可太好了”。

这事儿也不知道谁传出去的,反正寒假过后开学没几天,同学们看他俩的眼神就变了,还有人传张素心已经跟何采薇的妈妈谈妥,读完大学就让俩人过礼完婚,反正这事儿吧,有鼻子有眼的,越传越真。

当年他挺美的,十八岁的男孩子,渴望爱情,对女人好奇。何采薇人长得漂亮,乖巧听话,唱歌也是一把好手,是高三二班公认的班花,单说情人节收到的情书就能塞半个抽屉。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一个月他就挨了当头一棒,也就是今天的百日誓师大会,何采薇当着全年级学生的面让他下不来台。

其实更有意思的事还在后面,何采薇的妈拉着女儿去找张素心解释,讲女儿之所以这么做是那些议论令女儿压力倍增,连学习的心思都没有了,最后实在承受不住,才做了这种事堵外人的嘴,恳求张素心能够体谅她的女儿,何采薇更是当场眼红落泪。

张素心信以为真,当年的他同样选择原谅,不顾同学们的耻笑,还跟以前一样对待她们,然而四个月后高考成绩出炉,何采薇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华东师大,打那儿起,一家人就再没见过那对母女,这时他们才知道碰上了什么人。

一套感情牌把两名资深教师忽悠了,给何采薇当了一年的补课老师,老头儿觉得这很滑稽,老太太气得两天没吃饭。平心而论,物质方面损失寥寥,就偶尔添双筷子加个菜的事,问题是感情上接受不了,就算年轻人最终没能走到一起,也不用这么现实吧。

张素心耿耿于怀了很久,直到他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后才不再提及。

“喂喂,这个……我说两句啊,关于何采薇同学的话,这个……”

年级主任杨再兴是个四十五六岁的中年男子,额头有一道清晰的悬针纹,给人非常严厉的感觉,不过看得出来,他也没有料到何采薇会跑到主席台硬来,有点懵,讲话磕磕巴巴的。

便在这时,台下人头晃动,一道身影冲上主席台来到他的身边。

“杨主任,还是我来讲两句吧。”

“你是哪个?”

高三十个班,每班五十多名学生,总计五百多人,哪怕张素心是学校的教师,也不意味他能记住沈云的脸。

“我就是沈云。”

沈云?事件的男主角?

杨再兴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这俩人搞什么?现在举行的是高考百日誓师大会,不是唱二人转的乡村大舞台。

父母从小教育孩子,在学校里要听老师的话,做一个好学生,所以大部分人的学生时代蛮乖的,然而毕业后,随着年龄增长,阅历增加,对于老师的敬畏却与日俱减,更何况是死过一回的沈云。

他在同学们错愕的目光中一把夺走杨主任手里的话筒。

“她不喜欢我,其实我也不喜欢她,像那种捕风捉影的事大家就不要再传了,挺无聊的。”

他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紧张,表情自然,语气也很真诚。

已经走入人群的何采薇满脸错愕,她还以为沈云会恼羞成怒,骂她忘恩负义不要脸,然而等来的却是不骄不躁,心平气和的回应,反而显得她刚才的发言用力过猛。

沈云不喜欢她吗?

不对呀,他明明很喜欢自己,这一点班里的同学都看得出来。

嘘……

短暂的沉默后,台下响起一阵嘘声,有人说他好面子,有人讲这纯属嘴硬。

正如何采薇想得一般,班里的同学不相信他的话。

沈云有点伤脑筋。

也难怪同学们认为他在鬼扯。

高三前一直和刘二彪、董壮壮结伴上学,从高三上学期开始,他会早起十分钟到何采薇家楼下等候,下晚自习还会把人送回去,而且三天两头给她带饭,哥们儿夹一筷子都要撸袖子决斗。

都做到这种程度了还说不喜欢她,鬼才信。

唉!

回想以前那个幼稚的自己,暖男舔狗人设立的太稳了,不好整啊。

ps: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要追读,追读,上架前大家都别养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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