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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库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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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你不能睡着啊,他们马上就要追来了,我们必须马上走,你不能睡啊......”

“哥,哥!你怎么了?你醒醒啊,别睡了,他们已经追到山脚下了,你不能再睡了......”

“哥!你不能死啊,爹妈已经被他们杀了,你要是再死了我怎么办?你不能丢下我啊......”

耳边传来一阵叽里呱啦完全听不懂的哭声,把熟睡中的宋飞宇吵醒了,他眯着眼睛隐约间看见自己眼前三四十厘米处,一个皮肤偏黑的十四五岁的少年正一边痛哭流涕,一边使劲儿的摇晃着他。少年低着头,一时间看不清他长的什么样子。

宋飞宇心说学校里哪来的小王八蛋大半夜的跑来自己床边上鬼哭狼嚎,听这叽叽歪歪的哭了一通貌似既不是亚洲的语言又不是欧洲的语言,更不会是自己熟悉的英语和西班牙语,到底是哪里跑来的留学生?这是缺爹还是少妈了,怎么一点儿教养都没有,大半夜的嚎什么嚎?自己刚刚退伍回到学校继续上学呢,刚和新认识的室友们出去撸串喝酒联络完感情,回来睡得正香呢,你就在老子身边嚎,特娘的,这帮子留学生是越来越放肆了!竟然都跑到自己寝室里来了!

少年见宋飞宇的眼睛动了动,一时间惊喜万分,使劲儿摇晃着宋飞宇的肩膀,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的急切说道:“哥!哥!你没事儿太好了!现在不能再睡了,你快起来,那帮该死的梅泰人已经在往山上来了,我们必须马上逃走,翻过这座山就能跑到蒲甘国去了。那里有和我们同源的族人,希望他们能够收留我们。”

“梅泰人那群给婆罗人当狗的玩意儿,改信了婆罗教就数典忘祖,帮着婆罗人欺压我们库基人,他们在婆罗萨姆步枪队的保护下已经把京盖县里六千多库基人全都关进了集中营,还杀了我们的爹娘。哥!你快起来,再不走,我们也会被他们杀死的......”

什么梅泰人、婆罗人还有库基人的?都是特娘的什么玩意儿!老子堂堂......不对!我为什么突然间能够听懂他说的话了?宋飞宇霎时间脑子里像是被长针捅了个对穿一样的痛,他突然间想起来自己撸完串在回学校的路上被一辆驶上马路牙子的黄色兰博基尼撞飞了,飞在空中他瞅见驾驶位上的女人醉眼朦胧,穿的那叫一个清凉。这是他生前见到的最后的画面,嗯,女人还挺美的。

是的,宋飞宇死了,宋飞宇的脑子终于清醒了。任谁被时速一百八的汽车撞了,在空中飞出去几十米,最后撞弯了电线杆子,都不可能活过来。是的,自己魂穿了,如果现在眼前的少年是真实的话。

随后宋飞宇的脑海里涌入了这一世的所有记忆。婆罗国东北几个邦之一的尼普尔邦的库基人,和梅泰人一样都是尼普尔邦的土著。萨姆邦被婆罗国吞并之后,尼普尔邦、加兰邦、佐拉姆邦、普拉邦和梅加拉亚邦先后从萨姆邦分离出来,这些邦里的土著相互之间几乎都有着血缘上的联系,但是有些人归顺了婆罗国改变了信仰,以婆罗国人自居,有些人则坚持着传统,试图恢复自己的国家,所以这些人相互之间时常处于敌对的状态。尼普尔邦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被婆罗国吞并,不过直到现在依然有反抗军在活动,时不时的袭击个检查站,打个埋伏什么的。

宋飞宇这一世依然姓宋,只是名字却是古怪的婆罗人的名字。他伸手抬起眼前少年的下巴,看着他的模样,开心的笑了笑。还好,皮肤虽然黑了点,但是样子还挺好看,是自己喜欢的模样,估计自己也不会太难看。

少年是他的亲弟弟,兄弟两的关系一直都很亲密,少年打小就是哥哥身后的跟屁虫,这让宋飞宇想起自己退伍后才见过几面的那个弟弟,粉嘟嘟的出生还不到六个月。也好,自己虽然死了,还有个弟弟可以陪伴着父母,他们不至于太过伤心。

然后他又记起这一世的父母,他们一家是少有的还会讲传统话的土著了,他还记得他父亲字正腔圆的放声高唱《舵手》时意气风发的样子,还记得母亲在一边打着拍子一边轻声跟唱的温婉模样。

可惜,他们被持枪的婆罗警察堵在了房子里面,然后被梅泰人活活烧死了。只有兄弟两上山砍柴,躲过了这一劫,不!还没躲过去!后面的追兵已经上山了,而且还开了枪,自己的左手臂上被子弹擦破了皮,伤口边缘的皮肤上还有被子弹烧灼的痕迹。

一幅幅画面在宋飞宇的脑海里过了一遍,他突然只见双眼放出光来,上一世的条条框框约束太多,新三座大山也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即使有野心又能怎么样?这一世嘛,既然上天安排自己穿越到了这个混乱之地,是的,混乱之地。尼普尔邦与蒲甘国接壤,翻过山就是蒲甘的实皆省,往北就是克州,往东就是果州,都不是什么平安祥和的地方,各地军阀林立,大小冲突不断。尼普尔邦的上面是萨姆邦,经过萨姆邦往北走,就是尚南州,那里住着喜欢吮吸小男孩舌头的老和尚。

这么好的机会岂能放过?那么就将这一生所学发挥到极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我没事儿,只是太累了休息一会儿。”宋飞宇拍了拍少年的肩头对他说道,然后一个翻身就爬了起来,伸伸胳膊踢踢腿儿,弯腰扭胯,又快速打出几拳,还好,这具身体的素质还不错,速度慢了点,敏捷度欠缺了点,力量小了点。不过问题不大,要不了两三个月就能练回来。

“怎么样?说了没事儿就是没事儿,别再哭鼻子了。”

“我没哭鼻子......哥,那帮警察追过来了,我们要赶紧走了,翻过山就能到蒲甘。我......”

话还没说完,他弟弟就是一阵眩晕,吐出一口鲜血,佝偻着身子往地上栽倒下去。宋飞宇一惊,连忙上去查看,只见汩汩的鲜血从他的右大腿内侧流出来,已经将他身下的土地染成了红泥浆。这是大腿动脉被打断了。

动脉断了,人不会马上死去。即使最脆肉的颈动脉断了,依然能够跑上二三十米的距离。少年一直是跪坐在宋飞宇的身侧,对大腿动脉有一定的压迫,减缓了血液流失的速度,所以他到现在才倒下去。

宋飞宇对这少年的感情肯定没有那么深,但是看着一个这么关心自己的人就这么死去,绝对不会好受。他有些内疚,责怪自己没有早点发现少年的异常。他急忙摸了摸少年的脖子,跳动越来越慢,体温也在快速下降,貌似动作快一些还有得救。他迅速拔出腰后别着的砍柴刀,顾不上消毒之类,一刀就砍在少年的大腿内侧的弹孔上,然后猛地一剌,割开了皮肉。然后扔掉砍柴刀,将并不干净的手从伤口处伸了进去。这个时候先保住命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什么感染之类的只能以后再想办法。

动脉有弹性,断了之后会像抻开的橡皮筋一般收缩回去。所以宋飞宇的手指不停的往伤口里面拱,希望能够摸到断掉的动脉。好在在距离伤口不到十厘米的地方,他终于摸到了一根软管一般的东西,用手指使劲夹住管口将它拉了出来。剩下的就是找根细绳子把动脉血管绑紧,然后用粗树枝将其固定在体外,决不能让它再缩回体内。

只是,这个时候随风传来了一阵婆罗腔实足的话语,鼻音稍有些重,吐字不清晰。

“你说那些梅泰人怎么就那么狠呢,他们和库基人长得没什么区别嘛,在我看来都是些下等人),当着人家男人的面强爆了人家女人,然后又把那些男人杀了,房子烧了,再驱赶着那些没穿衣服的女人游街。真没人性”一个声音说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梅泰人放弃了原来的信仰改信婆罗教,这是铁了心给我们当狗,当狗就要有当狗的样子,不对库基人狠点,我们养着这条狗有什么用。”另一个人说道。

“也是,那些女人虽然瘦了点,不过也看的我心痒痒,可惜死了,白瞎了。这次回去得让他们弄几个过去,让我们也享受享受。”走在后面的人笑的很是猥琐。

“嘿嘿,你现在才想到?我早就跟他们说了,回去就有的吃了。不过这些梅泰人也是真没种,害怕遇到反抗军不敢上山,还得我们几个来杀掉那两个小子,也不看看我手里拿的是什么......”

是什么?宋飞宇看的一清二楚,山间小路上一百多米的下方,三个包着头的婆罗警察手里拿着的是婆罗自己设计生产的英萨斯步枪而已。此时,宋飞宇已经完成了对少年的急救,是死是活只能看少年的运气了。他正趴在一棵大树下方的草丛里冷冷的盯着这三个婆罗警察。

英萨斯这款步枪设计的只有单发和三连发,但是当它出现故障的时候,它能打出全自动的效果。不得不说婆罗人真的很有黑色幽默的天赋。

只是现在嘛,看着三个警察悠闲松散的队形,宋飞宇眯了眯眼睛,就用他们三个试试自己这把即将出鞘的刀是否锋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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