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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玄幻小说 -> 洪荒:重生杨戬,论道封神-> 第二十七章路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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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路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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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戬坐在木凳上,目光平静,看都没看躺在地上哭嚎的几人,他本就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别人既然敢擅自对他出手,他也不会吝啬于将之灭杀。

自从离开北莽山,已经过了三天时间,以他的脚力,说日行千里有些夸张,可走个几百里还是没问题的,而且若非地势险阻,恐怕现在已经到达黑风山。

当然,路径人族城池,进来歇息一番也别有一番风趣,他也已经很久没和小婵儿之外的人族有过接触。

如今的人族国度有不少,但广为人知,被大众所接受的其实只有一个,那便是“大夏”,也可以被称为夏朝。

这个夏朝与中华历史上的那个有些相似,从细节上却又有些不同,在他想来,可能是神话元素多带来的差异。

就像是神话中的杨二郎居住与灌江口,而他则居住在与灌江口相邻的灌云县一般,在他看来,造成这两种差异的原因无外乎两种,第一种是流传的历史与真实情况不符,第二种则是他带来的蝴蝶效应。

而无论是以上哪一种,他其实都不甚在意,对于神话的熟知,是他行事的一大助力,却并非全部,有时候即便知晓未来会发生什么,也不一定能阻止,就像是母亲仍旧被天庭抓走一般。

说到底,这仍旧还是一个看实力的世界。

“你好,请问你是修士吗?”

正当杨戬怀念以往,思索哲理的时候,一个身穿白衣,眉目清秀的女子忽然走到他面前,俏丽的脸上满是好奇之色。

路宁宁只觉得今天涨了见识,本以为只是一次寻常的下馆子,却遇到了传闻中的修士。

以往她见过的奇人异士其实也不少,但多是会些喷火、招水、隔空移物之类的小把戏,像面前这位站在原地不动,便将一群看起来武功很高之人轻松击败的情形前所未见。

对待那些如同杂耍般的奇人异士,她尚且以礼待之,邀请前往家中好吃好喝供着,更别说面前这位一看就不简单的人物,当下她便起了结交的心思。

“你有何事?”杨戬颔首,算是承认,随即眼中带着一些疑惑。

他并非弑杀之人,旁人若是与他好声言谈,他自然不会胡乱发火。

“我叫路宁宁,乃是宛城路家之人。”

路宁宁眼神火热,“我从小就非常向往修行,对于您这样的人很是尊敬,如蒙不弃,您在此地的花销全由我包了,就当结个朋友。”

她自认为见过很多奇人异士有豪气任侠的汉子,但那些人从外表看起来不是仙风道骨,上了年纪,便是肌肉乍结,狂豪不羁,却从未有眼前这个男子一般年轻、俊美,而且气度非凡。

若是换做一名普通人被一名姿色不俗的女子崇拜的望着,并直言我很崇拜你,你的一切琐事都由我解决,恐怕早已飘飘欲仙。

然而杨戬却不吃这套,对于修士来说,其实最为忌讳的便是“因果”二字,若是修为低微,潜力薄弱没有更进一步的可能便罢了,对于他这样未来一片广阔,注定可以成仙的有志之士来说,欠下人情便是很大一个麻烦。

善有善因,恶有恶果,但不管是哪种因果,都代表着麻烦,所以能不沾染为极佳。

于是他摇头拒绝:“你我素味平生,不必如此,我于此地不会久留,择日便走。”

他已经是在明确的拒绝,但凡换个人来都会识趣的退下。

但偏偏路宁宁的性子比较倔,她自幼便崇武尚仙,遇到杰出的人物便忍不住去结交一番,为此没少去散银子。

当然,她不是在意些许凡俗之物,而是对于杨戬这样不在乎银两黄金者更为推崇。

她也不在意此前对方出手时的很辣果决,一屁股坐在木凳上,招呼一声:“小二,把你们店的招牌灼火烧和驴肉都往上端,这桌一切花销算我头上。”

言行之间,豪气尽显,不像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反而倒似行走江湖的女侠。

“好,好的客官。”

躲在角落里的店小二哆哆嗦嗦,赶忙跑去后厨传信,刚才打起来的时候他就在观望,一有不对便准备先跑为敬,毕竟工作是掌柜的,命是自己的,没必要为了掌柜的店赔上自己的小命。

而且,别说他了,就连掌柜自己都逃到后厨,让他当探路的先锋,他就更没必要去拼命。

但好在一切都摆平了,路家小姐经常在店里吃喝,倒是颇为熟悉,也不必弃店而走。

“……”杨戬。

他上下打量几眼路宁宁,斟酌着言语:“先说好,我对别人的事情没兴趣,你若有所求,大可直接说出,我尚且能考虑是否帮忙,若是这般遮遮掩掩,小心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他看来,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如果真的有,那块饼上面也必然放了个铁疙瘩,会一下把人砸死。

所以他丑话说在前面,别想着卖弄一些小心思就能让他为之出手。

杨戬本身非常注意恩情,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但他并不喜欢主动欠人家人情。

当初若非走投无路,也不会低三下四的去求人,而在他危难之时齐大夫帮助了他,他也给予其丰厚的回报,除却一些吃喝外,还留下符箓,保其后半生平安。

“真没什么……好吧,如果可以的话,你能教我那种站在原地不动,就能把人弹飞的本领吗?”

路宁宁摆了摆手,还想再谦让几句,可看到杨戬越发诡异的眼神时,她灿笑几声,随即双眼发亮的开问。

呵,一顿饭就想混个修行之法,是在想屁吃吗?

杨戬暗中翻了个白眼,所谓的站着不动,弹飞敌人,其实也简单,他只是让灵气在体内震动几下而已,若是换做修为有成之士可能连半点影响都不会有,是因为那几个凡人层次太低才会被震飞。

不过别说是他修行的《混元真功》,哪怕是一门再普通不过的低阶功法,其价值也非是凡间的黄白之物所能衡量。

“我没有心思收徒弟,而且法不可轻传,你打消这个念头吧。”杨戬直言。

“没关系,就认识一下也行。”

对于路宁宁来说,能学点东西自然是好的,学不到也无所谓,反正之前她招待过的高人们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还能所有人都愿意教她不成?

恰巧这时,店小二已经端了一盘鲜肉与一壶瓷白的酒瓶上来,她当即从桌上拿起两个倒扣的碗,先是为杨戬倒满,紧接着她自己也满上,随之举起,豪气干云:“先饮此碗美酒,再来高论。”

见此,杨戬不好再说什么,举碗痛饮,其实刨除两人不相识之外,此女性格倒是颇符他胃口,长相也不赖。

辛辣的酒水顺着喉咙涌入腹中,让他感觉五脏六腑都升起一股暖意。

不得不说,这家店的酒水确实是上品,味道极为醇厚。

“这位前辈……不知我们能不能也碰一个?”

这时,脏辫汉子满脸堆笑的凑了过来,在这位外表看似年轻的“前辈”将齐家兄弟放倒之后,他就带着兄弟们把那些家伙给拖到店外,处理干净。

既然已经结仇,他自然要趁其病要其命,这位前辈可能不在乎那些蝼蚁的挑衅,死伤对其来说都无所谓。

可对于他们这些混江湖的人来说就很麻烦了,既然和齐家兄弟结怨,又有如此大好的局面在此,不补一下刀简直是天理难容。

“一个也是喝,一群也是喝,索性大家都来吧!”

杨戬举起再次盛满酒水的碗儿,顿时引来众人的欢呼。

好酒之人多是喜欢热闹,他也不例外,只是从小到大都没那个适合的环境,父兄都是老实巴交的人,可谓是滴酒不沾,娘亲与小妹更是不必多说。

如今放开天性,当真是千杯不醉,走镖之人常护送商队在外行走,路途不能沾酒,往往都是到了城池之中才能喝些,原想着大展身手,在前辈高人面前好好亮一下酒量,却不想没一会儿都被灌的东倒西歪。

凡人酒量再好,上限就在那儿摆着,可修士不同,除却体质强悍之外,新陈代谢的速度也极快,凡酒还没带来太多醉意,便醒神了,再不济,灵气在体内运转一周天,什么酒意都被彻底排除。

因此,杨戬独战群雄,一挑十多人,竟是大获全胜,期间倒是也发生一个小插曲,脏辫汉子与路宁宁争着付账,结果被脸色酡红的路宁宁一巴掌拍到一边。

“看不起谁呢?老娘可是路家大小姐,用你掏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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